各教学单位:
学生因学籍异动(转专业、休复学、自愿留级)或培养方案变更等原因,需要将已修并取得学分的方案外课程认定为当前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对应的课程,现将 2021-2022-2 学期课程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时间
认定时间为 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进行认定。
二、 认定条件及原则
1、课程是否可认定由方案设置学院负责审核、解释说明。
2、现方案课程(未修)与原方案课程(已修)的课程类别、教学要求相同或相近、课程内容相似度在 80%以上。
3、被认定的原方案课程(已修)的学时、学分必须大于等于拟认定现方案课程(未修)。
4、关于 1 对 2 及以上课程认定,原则上可认,认定原则必须同时符合条件 2 和条件 3。
5、所有认定课程均要求在同时满足条件 2 和条件 3 的基础上认定。
请各教学单位审核人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条件审核,以免影响该类学生正常毕业。
特别提醒:原方案课程(已修)被认定为新方案课程(未修) 后,该课程自动从成绩库中删除。请务必使用原培养方案中不同课程号课程(已修)进行认定,严禁使用现方案已修课程认定为现方案未修课程,如认定,学生无法通过系统毕业审核。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1.课程认定(学生端)操作流程
2.课程认定(教师审核端)操作流程
3.课程认定后结果详解
教务处
2022 年 3 月 21 日